电气学院: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沪电机院科研[2011]321号)和《上海电机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管理暂行办法》(沪电机院研[2014]195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0年第一批研究生论文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时间 | 工作要求 | 负责部门 |
2019年11月1日前 | 汇总论文题目、摘要及汇总表送交研究生处(电子稿) | 电气学院 |
2019年11月5日前 | 导师审核签字通过后,按盲审要求汇总相关评审材料送交研究生处,包括评阅书(2份纸质稿+电子稿)、论文(命名为:学号_作者_文献名称)(2份纸质稿+电子稿)、汇总表(电子稿),电子稿除汇总表外,统一命名:学号_作者_文献名称。 | 电气学院 |
2019年11月6日 | 论文查重 注意论文查重率超过30%的延期;20%-30%的修改后再次查重,低于20%通过。 | 研究生处 |
2019年11月11日 | 寄送专家盲审 | 研究生处 |
2019年12月11日 | 向电气学院反馈盲审结果 | 研究生处 |
2019年1月3日前 | 电气学院组织第一批答辩 | 电气学院 |
2019年1月6日 | 答辩通过的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电气学院 | 电气学院 |
2020年2月28日前 | 电气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有关材料至研究生处 | 电气学院 |
2020年3月中、下旬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材料,并召开会议进行审议 | 研究生处 |
2020年3月底 | 公示审议结果,打印发放证书 | 研究生处 |
注:
1.提交送盲审的论文须经导师审核同意,填写“学位论文送审导师同意书”交导师签名,表式挂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常用表格下载;
2.提交的论文纸质稿须匿名,要求论文中不出现导师、作者,已发表的学术成果需隐去本人及导师相关信息(只标明第几作者),以及其它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查重电子稿需同时提供WORD版+PDF版,并严格命名:学号_作者_文献名称,勿将“_”号擅自更改为其他符号,否则可能影响查重结果。
3. 选择一种与论文类型一致的评阅书(匿名),并填写论文题目。表式挂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常用表格下载;
4.同时送两位专家盲审。评阅意见分为四栏: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修改后重新送审、不同意答辩。“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视为通过,“修改后重新送审”、“不同意答辩”视为不通过。两位专家都通过的论文,进入下一环节;两位专家都不通过的论文则延期至下一批送审;一位专家通过,一位专家不通过的论文,寄送第三位专家审阅。
研究生处联系人:解老师;联系电话:38223060。邮箱:xierx@sdju.edu.cn
研究生处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