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电机学院2017届校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7-02-22浏览次数:1116

电气学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学风、校风建设和校园文明建设,推进学校素质教育进程,发挥优秀大学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按照市教委有关要求,进行2017届皇冠正规娱乐平台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校优秀毕业生”)以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市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全校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比额度:

1.市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比额度: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4人)。

2.校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比额度: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0%(8人)。

注:评选工作要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评选人数要严格控制在额度内。

三、评选优秀毕业生的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遵守“上海电机学院学生行为守则”,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学生中起带头作用。

2. 自觉遵纪守法,未受过学校行政处分,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热爱劳动、诚实守信。

3. 在校期间曾获得学业奖学金一等奖,或曾获得两次学业奖学金二等奖。市优秀毕业生从校优秀毕业生中评出。

4.代表学校在各类市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者或突出贡献者;积极参加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报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考“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等);预征入伍或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后退伍复学;积极开展大学生自主创业活动;积极践行大学生就业实习活动并已经签订《上海高校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

四、评选要求

学院对评选工作要加强领导,落实好相关领导具体抓好这项工作。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的意见,坚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评选工作。

五、评选办法和步骤

1.学院须严格按照评比条件,组织落实评比工作,并按时将《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统计表》及市、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二份,附获奖材料复印件一份)报党委研工部(相关文档见通知附件或自行至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张金玲

联系电话:38223060

2.研工部将审核后的优秀毕业生名单报会讨论通过。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通过。如公示有异议,则在调查清楚后根据事实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3. 市级优秀毕业生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后报市教委审批。

4. 对未能正常毕业的被推荐人,撤销其资格。


党委研工部(研究生处)

2017222

附件1: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统计表.xls (23 KB)
附件2:上海电机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32.5  KB)
附件3: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41  KB)
附件4:市级优秀毕业生信息汇总.xls (2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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