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梁老师发布时间:2015-12-11浏览次数:69

 

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年终考核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2015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研究生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的教学工作”、“指导研究生实践和指导研究生论文工作”、“研究生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项目”三类内容,前两类由研究生处汇总信息后上报人事处。现定于2015年12月11日—25日开展2015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中第三类即“研究生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项目”部分的考核。为切实做好本次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核依据与分值

皇冠正规娱乐平台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沪电机院研[2014]196号)(“研究生教学研究项目”部分)。

类别与项目

级别、期间与要求

工作量分值

专业

建设

专业硕士培育项目

校级

建设期间

400分

试点项目检查(含中期检查、项目验收)

——

检查年度

300分

实践基地建设

国家级

建设期间

800分

市级

建设期间

400分

学术论坛

市级

举办年度

200分

暑期学校

市级

举办年度

600分

课程

建设

精品课程建设

国家级

建设期间

600分

市级

建设期间

400分

重点课程建设

国家级

建设期间

400分

市级

建设期间

200分

校级

建设期间

100分

教材建设

公开

出版

以前言分工为准

5分/万字

主编(包括独撰)

20分/本

自编

以前言分工为准

2.5分/万字

主编(包括独撰)

10分/本

教学改革

国家级

建设期间

200分

市级

建设期间

100分

校级

建设期间

50分

公开发表的

教学改革论文

参考科研论文分值计算办法(其中《技术教育研究》按30分计算)

指导学生创新与实践

国家级

建设期间

60分/项

市级

建设期间

30分/项

校级

建设期间

15分/项

成果奖项

国家级

特等奖

10000分/项

一等奖

5000分/项

二等奖

3000分/项

省部级

特等奖

2000分/项

一等奖

1200分/项

二等奖

600分/项

学生科创获奖

国家级

300分/项

省(部)、国家一级学会级

200分/项

国家专指委、厅(局)级

100分/项

省市专指委、国家协会级

60分/项

以上分值是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的分值,二等奖分值按照一等奖60%计算,三等奖按照一等奖40%计算。

省市级以上项目申报

国家级(学校遴选送出)

50分

市级(学校遴选送出)

30分

 

二、本次考核成果时间

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0日

三、考核对象

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

四、考核方式与时间安排

1.12月11日研究生处发放研究生教学工作考核通知,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根据通知内容准备材料。

2.12月11—21日,二级教学单位(部门)完成教学工作考核自评,将《2015年各部门研究生教学工作汇总表》(详见附件)与相应佐证材料书面稿报送研究生处(行政楼631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38223020),同时发送电子稿至zhangzj@sdju.edu.cn。

注:教材建设、公开发表的教学改革论文、指导学生创新与实践(校级以外)、成果奖项等内容需要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3.12月21—25日研究生处复核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上报的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后上报人事处,完成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教学考核。

关于开展2015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考核的通知(1).docx (28.5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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